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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局是北方海区航标的主管机关。辖区内的秦皇岛港、黄骅港、天津港等7个港口是我国北煤南运的重要港口。
为促进电煤运输快速、高效、安全,天津海事局积极打造电煤运输船"便捷通道",努力做到 "一清、两保、三优先"。"一清"即:主动联系港口、代理和相关部门,了解电煤运输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做到底数清,需求清,以便采取措施提供便捷的服务。
"两保"即:加强水域巡航工作,加强船舶交管中心的交通组织、安全监控和动态监管,确保辖区水域、航道安全畅通;加大助航设施的巡检力度,确保干线和重要部位航标工作正常,为航行安全提供有效的航海保障。
"三优先"即:优先安排电煤船舶进出港,主动把工作关口前移;优先进行电煤运输船舶的安全检查,为船舶运输安全和保证船期提供快捷服务;优先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和在港各类作业申请的办理,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在电煤运输船安全检查中,天津海事局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采取临时性的管理措施,对船况较好,无不良记录的电煤运输船舶或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公司的电煤运输船舶,一般不实施全面安全检查,并尽量减少检查频率;对确需进行安全检查的电煤运输船舶,如在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积极协助船方予以纠正,尽量不采取滞留措施;对一般缺陷要求船方积极纠正,不强求开航前解决。同时对到期的安检复查项目,如该项目未对船舶安全、人命财产和海洋环境构成严重威胁,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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