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等八个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全国物流标准 2005年— 2010年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和各行业要高度重视物流标准化工作,依据《全国物流标准 2005年— 2010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确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并根据本地方、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主动将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纳入《规划》提出的物流标准体系。《规划》提出了我国物流标准 2005年— 2010年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具体标准项目,建立了由物流通用基础标准、物流技术标准、物流信息标准、物流管理标准和物流服务标准五个部分组成的框架体系。《规划》对今后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可以作为各部门、行业编制物流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逐步完善物流标准体系,促进物流标准化工作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按照物流相关产业的特点,提出了我国物流业发展急需制、修订的 302项标准项目,这些标准项目将在 2010年之前分阶段实施,逐步完成。 2005年— 2010年安排物流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时,也将以《规划》为主要依据。
(贺登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