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陆会长,去年“两会”期间,“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现代物流的产业地位,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发展现代物流业。请您谈谈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形势好吗?
陆江委员:好的。现代物流业作为新兴的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加速器。2006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同比增长16.3%,快于同期GDP增长速度;物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5%,占服务业全部增加值的比重达17.1%,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由2005年的18.5%下降为18.3%,比上年降低0.2个百分点。随着2005年底物流业全面开放,中国物流领域正在成为国外资本投资的热点。国内物流企业加速重组整合,加快做大做强。企业物流转移外包,与社会物流融合与渗透。物流管理与技术持续创新,向集约化和信息化发展。物流行业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物流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国物流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物流业发展。2003年,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全国政协提交的调研报告做出重要批示;2004年,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根据报告提出的建议,出台《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正式建立,并召开了首次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2006年,“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现代物流的产业地位,把“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将会有效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听了您的介绍,感觉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有了很大改善。请具体说明表现在哪些方面?
陆江委员;现代物流业是一个新型的复合型产业,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近年来,特别是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后,各个相关部门在放宽市场准入、调整相关税收政策、采取更加便利的通关措施和行业基础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特别是税收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物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200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国家发改委和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的37家试点物流企业,进行有关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的试点工作。200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物流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