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七项便利措施、签订有关合作备忘录
本网讯 记者杨阳腾 通讯员孙翔 杨光报道:进出口集装箱被允许“24小时全天候”进入堆场及在堆场内移动位置,已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口集装箱货物24小时出闸。5月23日,深圳海关与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大铲湾现代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共同促进大铲湾港区业务发展合作备忘录》,相关企业将享受更优质便捷的海关服务。
当天上午在五洲宾馆举行了签订仪式,深圳海关石福生副关长还代表该关宣读了促进大铲湾港区业务发展的七项优惠便利措施。包括:1、实行关务公开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在各业务现场公布海关咨询投诉电话,公开业务流程;2、适应港区发展,坚持业务改革,启用“空箱快速验放系统”,实行空箱、重箱分离监管;3、提升科技应用水平,提高监管通关效率,实行海关监管数据与码头操作数据的对接,实现海关卡口系统的24小时自动核放;4、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执法行为,实行首问责任制,杜绝推诿扯皮现象;5、建立与港口公司的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信息互通共享,及时解决港口在通关方面的问题;6、建立诚信通关窗口,为信誉良好企业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7、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建立社会廉政监督员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建设中的大铲湾港区作为深圳市西部又一重要的集装箱大港,预示着深圳市“以港强市”的宏伟蓝图。深圳海关党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市政府发展战略,于今年3月成立“深圳海关大铲湾海关筹备组”,前阶段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大铲湾港区作为临时开放口岸已全面开展进出口业务。海关今次推出的七项便利措施是为进一步促进港区业务发展,而在港区管理、进出口业务监管、信息共享与安全三方面作出的承诺,将加强其与企业新型伙伴关系的合作。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文江代表深圳市政府参加签订仪式并讲话。